第五一六章 大事成矣(七)-《新顺1730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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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提及到荷兰问题的时候,齐国公用他那口音颇有些重的拉丁语,说了一句谚语。
“蛤蜊苦米糠酸,侬为妻奴斯。”
这句仿佛“三块肉喂你妈吃”英语一般的拉丁语,让路易十五略楞了片刻,随后仰头大笑。
这是一句很特殊的拉丁谚语。
可大雅之正。
可国风之俗。
若以雅正,直译即可:
高卢鸡可以是朋友,但绝不能是邻居。
若以国风之俗,这句话就有些市井味恶俗味儿。
和后世的西班牙大流感一样,此时美洲传过来的杨梅大疮,在拉丁语里有个别名:法国病。
所以这句话若以国风之俗,也可以理解为:朋友妻、不可欺;邻居妻,那就说不定了。故而,朋友可以有法国病,但邻居最好别有。
不过国风之俗笑归笑,这个场合,终究还是讨论国家大事的场合。
这句话,也只能选其大雅之正的翻译。
笑过之后,路易十五不由地点了点头。
的确。
法国与荷兰,是可以做朋友的。
这又绕回了奥属尼德兰问题。
但是,荷兰与法国当朋友的前提,是法国不能是荷兰的邻居。换言之,法国不能占据奥属尼德兰。
齐国公说完这个谚语,又道:“中法之间的情谊是深厚的。以欧罗巴各国而论,对天朝地理、水文所知最多者,便是法兰西国。运河、边疆、城镇之图,皆有法兰西国传教士出力绘制。”
“无论如何,天朝与荷兰的问题,是绕不开法兰西的支持的。”
“作为盟友,天朝在俄国政变、瑞俄战争、摧毁荷兰东印度公司等问题上,都完美地履行了盟友的义务。”
“而在战争即将结束的时候,天朝希望在处理荷兰的问题上,能够用一种‘两全其美’的方法。”
“既然天朝得到利益,也能够法兰西国得到足够的利益。但是,除了利益之外,还应该有国与国之间的盟友情分的考虑。”
“这一次,我希望国王殿下站在一个国王的角度,而不是一个单纯的追求利益的商人的角度,来达成战后的谈判。”
齐国公并不知道,他这时候说的这句话,正是历史上路易十五对放弃奥属尼德兰为自己找的借口:我国王也、非商贾也。我用国王的视角来处理奥属尼德兰的归属,而你们却用商人一般单纯利益的视角去判断我的决策。
路易十五听到这,心想中国人果然对荷兰另有目的。现在似乎可以理解为什么他们如此在意奥属尼德兰问题了。
不过,如果荷兰真的与法国成为朋友,未必是盟友,只要是朋友,这对法国当然也是有利的。
至少,这也算是一个战争的成果了。
可以给贵族和民众一个交代,而且纯粹的战略意义考虑,似乎也并不比拿下奥属尼德兰要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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