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零四章 南洋大开发(三)-《新顺1730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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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种属于官方的消费税的行业,肯定和官府关系密切,一般人也没机会干这个。大顺吸取了前朝藩王的教训,对盐引问题管的还比较严,使得盐商赚的也确实更多。

    但赚得多,而且这种钱属于是朝廷让你赚的,这就必然导致盐商需要经常性地“报效国家”。

    自愿的、非自愿的、自觉不得不自愿的……总归,每年百十万两银子是得出的。

    若是赶上了灾年、修水利之类,出的更多。

    这是没得商量的事。

    松江府的这些商人,相对两淮盐商来说,属于暴发户。是近些年忽然冒起来的。

    之前当然也有对外贸易,但之前没有形成这种垄断式的规模。再加上奥斯坦德事件之后,包括荷兰在内才大规模在岸上开办商馆、发展直航贸易。

    也就二三十年的时间。

    而刚开始兴起,就被刘钰用股份制的形式,来了场快速的大鱼吃小鱼,基本完成了对外贸易的“非行政授权的”、经过“充分自由竞争”的垄断。

    很多跟着刘钰起家的商贾,现在身价百万有余,可二十年前也就是个几万、十几万两的身家。

    他们崛起的太快、太突然,刘钰又一直在朝中撮合,使得朝廷从一开始就尝试转变一下思路。

    并没有采取薅羊毛的方式,皇帝也允许让刘钰尝试引导这些暴发户们将用于拓边。

    正常来说,如果没有刘钰鼓捣这些年,基本上这些外贸商人,也最终会盐商化。

    或是成为朝廷的金库,或者每年需要按时报效国家。

    现在刘钰把盐商搬出来作为比较,又拿皇帝南巡问题说事,只是希望商人们的脑子清醒一点。

    反正朝廷是要下南洋的。

    朝廷没钱,你们有钱。

    你们要是不下南洋,朝廷非要下南洋,朝廷又缺钱,但是朝廷有枪。

    刘钰也是在吓唬他们,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,这种开拓本身就是违背了大顺的历史惯性和常识的。

    面对西洋各国,采取坐地收钱的十三行模式,才是朝廷惯性下最可能采取的管理手段和控制手段。

    刘钰希望这些商人能够明白,走到今天这一步来之不易,不想当整天被朝廷薅羊毛的盐商,那就做点让朝廷感觉你们还有用的事。

    皇帝不喜欢钱,对钱没有兴趣。只是皇帝要干的许多事,需要钱来推动。这些商人要搞清楚,如果能用钱把皇帝想干的事干了,皇帝也未必非要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,把钱收到内帑和府库里,然后再花出去。

    想保持这种盈利比盐商有之过而无不及、但是朝廷并没有像对待盐商那样对待松江府新兴阶层的状态,就必须办一些事。

    开发南洋这件事,算是新兴阶层和皇帝之间的一种不可明说的君子协定:不劳陛下脱裤子放屁把钱收到内帑府库再发下来办事,我们会“自觉”地办成陛下想办的事,而且效率更高。

    皇帝允许他们在其南巡的时候去南洋,就是皇帝的表态。

    而松江府大营的两万野战部队驻军、商人完全不能插手的威海卫天津卫舰队,就是此协定的监督人。

    当然,此君子协定的最终解释权,归皇帝所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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