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六九章 名与实-《新顺1730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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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以票盐之名、行纲盐之实?若如以科举之名、行孝廉之实?”

    郑玉绪仔细体会着这两句话,越品越是品出其中滋味无穷。

    听吴敬梓这么一问,恍然道:“若以白银公平论,我与他们的区别,在于我有白银百万,而他们只有三千五千?”

    吴敬梓拍手道:“着!只要画出一条线,家产十万方可从事盐业,那么这就叫‘以票盐之名、行纲盐之实’。”

    “郑兄还是把持盐业,只是把持的原因,由郑兄姓郑,继承了父辈祖辈的盐窝;变为了郑兄有钱,够到了从事盐业的资格线。”

    “直接对抗改革,殊为不智。不如借力化之,另行手段。”

    吴敬梓的想法,源于程廷祚怼他的、引用的松江府对赤穗事件的评论里的那个道理——用公开的,去取代隐藏的。用钱,去取代道义身份血统。

    看透了松江府那一套“用钱之多少来区分人”的标准,是以一针见血地给郑玉绪点出来了解决的关键。

    郑玉绪思索着吴敬梓的话,渐渐品出了一些关键。

    朝廷如果要盐政改革,走的肯定是票盐法。

    到时候,就是要鼓励小额的资本入场,瓜分掉大盐商的管控。

    盐引改盐票,使得有个千八两银子就能入场,不再需要股本在上百万的大盐商了。

    其中的关键一点改革,就是取消盐引的专营制。

    比如郑家,拿着几十万的盐引,这些盐引就是他的,规定就是他的,是可以父死子继的。

    问题也就出在这。

    好比两淮盐区,管着百十个州府。

    把这些州府,分成甲乙丙丁午己庚辛等等个不同的销售区。

    甲乙丙靠的近,则甲乙丙的盐一起运过去,再大仓库分发,再由专门负责甲乙丙销售区的人拿去卖。

    甲的盐不能去乙、乙的盐不能去甲,当然私盐甲乙都不能去。

    而甲乙丙丁午己庚辛这些销售区的特权承包,是继承的,不变的。

    比如郑家,拿着七八十个销售区的特权,他需不需要自己去干?

    显然不需要嘛,好比他有七十个销售区,朝廷问他收70块钱,相当于一块钱一个区的专营权。

    他为啥要自己去干呢?两块五一个区的销售权,卖给次级承包商不就得了?何必要自己去干?

    这几年议论纷纷的盐政改革,出发点就一句话可以总结:

    【利上不归朝廷、下不能哺小民,而尽归中饱之辈矣】

    核心思路,就是取消中间商,没有中间商赚差价。

    怎么取消中间商赚差价?

    朝廷那群琢磨着搞盐政改革的人,想法也非常简单:市场化。

    放弃盐引、盐纲制度,让小商人入场。

    一张票,多少盐,写的清清楚楚。

    买了票之后,只要是淮北盐区的销售范围,都可以销售。

    理论上,这样没有了中间商赚差价,就可以解决诸多问题了。

    然而,作为这些大承包商、总承包商,怕的就是这么搞。

    这么一搞,他们的垄断权直接没有了。

    现在吴敬梓给出的思路,是不要明着对抗,而是要往“票盐之名、纲盐之实”路子上走,顿时给郑玉绪提供了思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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