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零九章 唯一手段-《新顺1730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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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老百姓做饭,是需要烧木柴的。

    这一片村子旁边的树林,没法定下来是归谁所有。朝廷又不能收税,因为专山泽之利,那是周厉王之暴行。

    但根据习惯,张家在这一片儿砍柴、李家在那一片儿砍柴。

    十年、二十年之后,约定俗成的,这一片儿就是张家的、那一片儿就是李家的。

    那么,从朝廷的成文法的角度来看,这树林其实谁家的都不是。

    但是,民间谁认得这成文法的大顺律是狗屁啊?

    自然是以习惯和约定俗成为主。

    外来个赵家的,随便去林子里砍柴,就说这荒地没主儿,也不缴税,就该是天下人的、公有的,你能砍我也能砍,这树又不是你种的。且看张家、李家打不打死这赵家的人吧。

    所以,这边的土地问题,看似简单,很容易解决,但实则非常的麻烦。

    也因此,就逼着牛从昀只能当酷吏、狗官、担着骂名。

    因为他没办法正常解决。

    这不是给钱就能双方都愉快的,因为给多少钱地主才满意?

    按现在通行的规矩,公司50%的产盐收益、外加二十年后公司的全部建设归地主所有,这样的合同要是签了,牛从昀估计皇帝可以直接让自己退休了。

    而走法令的话,甚至他连整个叙州府的法令,都无法自己定出来。

    这会涉及到一场全面的土地丈量和清查、确权。

    还有荒山的分配,河塘、河滩、芦苇荡、柴草地等等的重新分配或者确权。

    然而,他一个小小的叙州府尹,手底下几个鸟人,朝廷给那点经费,怎么可能干的过来。

    在牛从昀看来,只有一种东西,能够超越习惯法、成文法、朝廷命令,成为最高的法律。

    那就是,造反。

    一场天翻地覆的造反,将天下的土地重新确定新的契约,之前的契约,不管是官方盖章的还是习惯约定俗成的,全部作废。

    唯有如此,才能从根源上解决土地的征用问题,他才有不做酷吏、狗官的机会。

    但,九宫山之后,大顺为了保天下,放弃了摧毁过去一切旧契约的手段。

    他甚至连修修补补的能力都没有,因为这涉及到封建王朝的土地所有权问题,哪是他一个小小府尹能动的?

    只有用封建王朝的特色,以府尹身份加暴力手段,强行解决。

    不讲法。

    不讲理。

    只能讲马浩川手底下那些士兵的火枪和刺刀。

    牛从昀给自己草拟的圈地规章的最后,提笔写了一行字,提醒自己。

    “土地诸事,无能为力”。

    想着这些麻烦事,牛从昀心下不禁好奇,心想也不知此时的两淮,遇到这些情况是怎么办的?

    修淮河,也要占别人的地、别人的田。

    修完淮河之后,灌溉之后,土地从下等田升到了上等田,那边又是怎么算的?

    日后朝廷真要是沿着新淮河修灌溉渠,灌溉渠又该怎么走线?修渠的钱又是谁来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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